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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谈认定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4-19 08:46)    点击: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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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就是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向发包人交付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对其所建设的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缺陷存在过错。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
(1)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
(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
前述情形下,因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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