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申办税源监控表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注册资金进账单及记账凭证(如有增资,也需要每一次增资的)
2、验资报告(如上)
3、计价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一般交易日可选月初,然后用上月末的报表即可。
4、股东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股权转让协议
7、转让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股权购买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股权转让双方诚信承诺书(税务局领取)
11、交税后的税票复印件
12、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办理前可咨询各局纳税辅导或申报大厅 崂山区地税纳税辅导电话83106028)
(二)需要交纳的税款
1、印花税 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五,交易人承担
2、个人所得税:出让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对增值部分缴纳20%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法人出让的,被转让企业无需申报税款。由税务局向出让方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协查函。出让方企业法人需对投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实申报即可。
4、税票需复印,用于申办税源监控
(三)其他事项
1、填写税源监控表,一式三份,交易双方各一份,工商一份。如出让方或接受方为多人的,税源监控表不可以写 “某某等”省略其他交易人信息。(工商会要求重新回去开)
2、税源监控表一般需要纳税辅导室打印,再报管理科、综合科、副局长审批。需要7-10天。如股权转让需紧急办理,请提前准备或向管理科施压催办。
二、工商变更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税务盖章的税源监控表
2、股东会决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
6、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经营情况说明书
8、其他要求的资料(办理前电话咨询)
(二)办理注意事项
1、工商审核一般5-7个工作日,通过审核后,通知经办人
2、需法人本人到场签字
3、需带营业执照的证照正本、副本原件
4、缴纳费用
5、带U盘,考上所有文件的电子档案,到工商可能随时改动。楼下的商务区可以打印、复印、收发邮件、收发传真等,均是收费项目。
6、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可到大厅查询纸质档案并复印,工商给盖档案查询章。留作公司重要档案。差不多半年后才可以在工商系统中查到本次变更的电子档案。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在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由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小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可能存在巨大的风险,如何识别这些风险?本文将介绍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防患于未然。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
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
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a、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b、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c、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d、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e、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
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a、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b、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会签订一项股权转让协议,即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与一般合同最大的区别就是他更多的受限于公司法,其不但要受《合同法》的约束,还要受《公司法》的限制。因此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协议的效力将会丧失。
(一)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法律限制
1.《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有一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2.对发起人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明晰股权结构
在充分注意到前述法律问题后,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四)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五)确定股权转让总价
(六)相互保证和承诺
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保证参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作相应的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七)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